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盐田区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方案

来源:发布时间:2016-05-27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体系建设,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有备无患的应急处置工作原则,提高卫生应急准备水平和处置能力,保障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盐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深盐府办〔2008〕1号)和盐田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成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方案,制订应急装备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应急储备物资目录和配置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储备物资的统一调配和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储备物资的经费预算和采购工作。      

  (二)职责分工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的职责分工,区人民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建立储备物资库。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应本着“自用自储”的原则制定日常应急物资储备计划。      

  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指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卫生应急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应急储备物资使用管理,负责组织验收储备物资。其中区人民医院负责储备医疗急救装备、医用耗材和医疗急救药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储备卫生防疫用品。各储备单位要建立采购、验收、保管、领用、补充、更新、安全等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规范。要对储备仓库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规范的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储备仓库和物资的安全。应急装备使用人员应配合应急装备日常管理单位对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二、储备依据和储备形式      

  (一)储备依据      

  区政府《盐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深盐府办〔2008〕1号);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卫生应急基本装备目录(草案)的通知》(粤卫办〔2006〕3号)。      

  (二)储备方式      

  实物储备:列入《盐田区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目录》(见附件1)内的应急物资,包括个人防护、医用器材、医疗急救装备、后勤保障装备、现场采样设备、现场检测试剂和设备、消杀器械和药品、中毒救治药品、普通抢救药品、常备疫苗和血清。      

  计划储备:对于常用药品、二类免疫疫苗,各储备单位可采取与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签订储备合同的形式储备应急物资。      

  资金储备: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预留一定金额的公共卫生防控专项经费,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采购所需应急物资。      

  信息储备:根据卫生应急工作实际需要,各储备单位要动态收集所需各类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建立应急处置所需储备物资的生产企业、供应商的名录等信息库。      

  三、调用程序和动态管理      

  (一)调用程序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需要调用卫生应急储备物资的,按以下程序办理: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接到区政府和市卫生局调用命令后,草拟应急物资调用方案(包括物资品种和数量)→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通知各储备单位调用物资→各储备单位做好调用物资出库登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监督各储备单位移交或实用应急物资→卫生应急队伍负责应急装备在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时的使用和保管,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相关物品交于管理单位入库→物资储备单位及时填补被调用的应急物资,检修和维护卫生应急装备。      

  (二)动态管理      

  各储备单位要按照《盐田区卫生应急基本储备物资目录》的要求,采购储备相应的卫生应急基本储备物资,不得擅自更改储备物资名目或数量。在储备物资采购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开招标采购,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应急物资的入库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物资流入储备环节。要建立和实行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动态管理机制。对所采购的应急储备物资,要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和应急储备物资登记两套档案,明确保管和使用责任人制度。对储备物资实行动态管理,要建立应急物资定期核查制度,急救药品等应急物资过期前3—6个月内要提出处理意见。能够用作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物资的,按照“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及时调拨使用,并采购同类新出厂物资予以更新,以确保应急物资“常备常新”,并减少浪费。应急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以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立即调配使用。      

  四、经费测算      

  按照《盐田区卫生应急基本储备物资目录》测算,需要医疗急救物资储备经费122种20.53万元;需要卫生防疫物资储备经费23种15.54万元,合计需要资金36.07万元。各储备单位应在年末将本年度应急物资的消耗情况,以及次年度卫生应急储备经费预算报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汇总,由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审核后统一报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稿件: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